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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戚墅堰游泳館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2〕1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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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體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辦理常州市戚墅堰游泳館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可研審批的請示》(常體發(fā)〔2012〕10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戚墅堰區(qū)全民健身設施,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原則同意常州體育產(chǎn)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實施戚墅堰游泳館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nèi)容 該工程位于東方西路北側、丁塘河西路西側,規(guī)劃用地面積842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125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17207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405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新建游泳館、全民健身中心和地下停車場等。 1、游泳館,位于主體建筑物2層,建筑面積4255平方米,包括25×50游泳池、培訓池、更衣沐浴室等。 2、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積17002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12952平方米,框架3層,主要功能及布局分別為:1層為體育用品展示中心、消控室和輔助用房等,建筑面積4283平方米;2層夾層為琴房、書法、美術、圍棋、象棋等,建筑面積1431平方米;3層為羽毛球館、乒乓室、桌球室、街舞室、體育舞蹈房、跆拳道室、瑜伽房、體質(zhì)監(jiān)測室、更衣淋浴房、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積4265平方米;3層夾層為體育器材配套用房、辦公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積2713平方米;3層屋頂部位設置熱水機房、鍋爐房,建筑面積260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4050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車庫(機動車停車泊位86個)、水處理房、生活及消防泵房等。 3、同步實施道路、給排水、電氣、燃氣、暖通、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8407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7215萬元,其它費用1192萬元。資金來源由爭取上級專項資金及常州體育產(chǎn)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自籌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2〕90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200033號);戚墅堰區(qū)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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