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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清潭體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2〕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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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體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辦理清潭體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審批的請示》(常體發(fā)〔2012〕37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我市體育產(chǎn)業(yè)發(fā)展,增強體育公共服務功能,滿足競技比賽和全民健身需求,根據(jù)常州市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要求,原則同意由你局下屬常州體育產(chǎn)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實施清潭體育中心提升改造工程。 二、該工程位于清潭路、勞動路和廣化街交界處,現(xiàn)清潭體育中心內(nèi),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體育館改造、體育場看臺改造、新建體育配套用房和管理用房、體育場整體提升等。 1、體育館改造。改造提升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包括燈光、音響擴聲、監(jiān)控、導視等系統(tǒng)的更新改造。 2、體育場看臺改造。拆除現(xiàn)有體育場跑道東側看臺并改造為籃球場,在跑道西側新建小型鋼結構看臺500平方米。 3、新建體育配套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總面積4709平方米,其中:新建3層框架體育配套用房2幢,建筑面積4626平方米;管理用房83平方米。 4、體育場整體提升。包括新建3片燈光籃球場、改造2片門球場和1片網(wǎng)球場,鋪設塑膠跑道、人工草坪,增設體育健身設施等。 5、同步實施智能化系統(tǒng)、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55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4698萬元,其它費用602萬元,基本預備費20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市財政共同籌措解決。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細化工程投資,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五、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