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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北郊中學(高中部)浴室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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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報批常州市北郊中學浴室改造工程項目的請示》(常教計〔2012〕5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切實解決你校高中部學生洗澡難問題,改善學生住校生活條件,原則同意常州市北郊中學實施浴室改造項目。 二、該項目位于新北區(qū)華山路18號的常州市北郊中學高中部校區(qū)內,將學?,F有一號食堂部分建筑改造為學生浴室,總建筑面積1564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更衣室、淋浴室和熱水存儲設備用房等。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15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125萬元,其它費用25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常州市北郊中學共同籌措解決。 四、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嚴格加強項目管理和投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特此批復。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