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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荊溪村地塊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1〕1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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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荊溪村地塊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1〕152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區(qū)域路網,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滿足地塊周邊區(qū)域居民交通出行需求,原則同意由你局下屬鐵路建設處實施荊溪村地塊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1、該工程西起烏衣浜,東至荊溪村地塊東側現狀道路,道路全長137米,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12米,標準橫斷面為1.5米人行道+9米車行道+1.5米人行道。 2、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信、供電等各類管線及交通標志標線、路燈、綠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1、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設計荷載標準為BZZ-100KN;設計車速為15公里/小時;路面類別為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5年。 2、各類管線按各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實施。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635萬元,其中:征地拆遷、道路、綠化等工程投資608萬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給水、污水、燃氣、通信等管線投資27萬元,由各專業(yè)管線單位籌措解決。 五、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1〕18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100027號)、市環(huán)保局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常環(huán)服〔2011〕32號)。 六、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七、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