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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提升工程二期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1]19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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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你局常城管〔2011〕24號文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提升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tǒng)運行效能,同意你局建設常州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提升工程二期項目。 二、該項目建設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在城市管理重點區(qū)域、重要路段新建80個視頻監(jiān)控點;二是以延陵西路、通江大道為試點,建設三維GIS;三是城管局二級平臺升級改造,并在市商務局等13家單位建設二級平臺;四是新增道路的基礎數據采集。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為650萬元,由你局自籌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同時根據《常州市政府投資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常政發(fā)〔2005〕216號)和《常州市級部門年度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申報和全過程管理指南》(常信辦〔2006〕14號)的要求,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系統(tǒng)集成、軟件、硬件設備等采購活動應按現行規(guī)定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span>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