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第三中學教學綜合用房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1]95號 |
|||||||||
市教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常州市第三中學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教計〔2011〕1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改善市第三中學的辦學條件,緩解教學和實驗用房不足的矛盾,滿足校舍抗震設防要求,原則同意常州市第三中學實施常州市第三中學教學綜合用房翻建工程。 二、該工程位于晉陵中路以東、博愛路以北,常州市第三中學(博愛路154號)校區(qū)內,總建筑面積155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33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136平方米,包括教學樓、實驗樓、報告廳、學生食堂和地下停車庫等。主要建設內容為: 1、建設1號教學樓及實驗樓1幢,其中1號教學樓框架5層、實驗樓框架6層,建筑面積6213平方米; 2、建設2號教學樓1幢,框架5層,建筑面積2318平方米; 3、建設學生食堂和會議報告廳1幢,框架4層(局部6層),建筑面積4855平方米。 4、建設地下停車庫(含消防水池)2136平方米,機動車停車泊位48個。 5、同步實施校區(qū)內連廊、道路、綠化等配套工程。 三、該工程估算總投資4200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3504萬元,其它費用486萬元,基本預備費21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及市第三中學共同籌措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規(guī)劃局2011年5月16日審定的《常州市第三中學建設工程總平面圖》規(guī)劃方案、天寧區(qū)環(huán)保局2011年5月16日出具的環(huán)評審批意見{常天環(huán)(開)準字〔2011〕第05005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常國用(2002)字第163140號〕。 五、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細化工程投資,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