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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郵政儲蓄銀行常州市分行裝修項目核準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1]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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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常州市分行: 你行報來的《關于報批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常州市分行裝修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請示》(常郵銀〔2011〕60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提高你行金融服務水平,原則同意你行對租賃的瀾天大廈(懷德南路106號)業(yè)務用房實施裝修。 二、按照你行對外營業(yè)和內部辦公的功能要求,該項目主要對租賃的瀾天大廈地上1至7層進行室內裝修。裝修總建筑面積5995平方米,其中1層為營業(yè)大廳,建筑面積780.4平方米;2層為信貸業(yè)務用房,建筑面積731.6平方米;3至7層為辦公用房,建筑面積4483平方米。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50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行自籌和爭取省分行補助解決。 三、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四、請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爭取工程盡早實施,發(fā)揮效益。 特此批復。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