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guān)于常州工學院成教學院 遷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0〕277號 常州工學院: 你院常工政〔2010〕36號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因常州市城市建設需要,常州工學院成教學院遷出原址。為保證成教學院的正常辦學秩序和教學質(zhì)量,同意常州工學院實施常州工學院成教學院遷建工程。 二、該項目總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5000平方米,學生公寓3000平方米,行政用房2000平方米,另修建標準籃球場2片。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3492萬元,其中建安費用2627萬元,前期費用360萬元,后期配套費用200萬元,管理費等其他費用305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工學院自籌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做好施工期間學生安置工作并形成書面方案,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