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機場~239省道連接線 (丹陽交界~溪中村西段)改擴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9〕568號 市交通局: 你局《關于報批常州機場~239省道連接線(丹陽交界~溪中村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交計〔2009〕38號文)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區(qū)域路網(wǎng)結構,提高常州機場改擴建后周邊配套道路的通行能力,方便沿線群眾出行,促進經(jīng)濟社會協(xié)調(diào)發(fā)展,原則同意由你局下轄常州市公路管理處實施常州機場~239省道連接線(丹陽交界~溪中村西段)改擴建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nèi)容 該工程西起常州鎮(zhèn)江邊界線,東至溪中村西,路線全長約0.87Km。丹陽交界~新機場路一般路段路基全寬24.5米,斷面型式:( 0.75米土路肩+2.50米硬路肩+2×3.75米行車道)×2+3.00米中間帶;新機場路~溪中村西段一般路段路基全寬27.5米,斷面型式:( 0.75米土路肩+2.50米硬路肩+2×3.75米行車道)×2+6.00米中間帶。 同步實施交通標志、標線及路標突起、安全護欄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1、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建設標準;設計速度:80km/h;設計荷載標準:BZZ—100KN;路面類別: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15年。 2、其它技術指標按交通部頒《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和國頒《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公路部分)執(zhí)行。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3305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籌措解決。 五、請你局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并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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