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清潭西路(龍江路~荊川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9〕204號
市建設局:
你局常建〔2009〕94號文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路網(wǎng),有效分流懷德南路及中吳大道的交通量,滿足地塊開發(fā)后的交通出行需求,根據(jù)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市規(guī)劃局2008年7月2日審定的“清潭西路道路規(guī)劃”,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實施清潭西路(龍江路~荊川路)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1、該工程西起龍江路,東至荊川路,長2333米,一般路段道路規(guī)劃紅線寬30米,橫斷面:4米人行道+22米車行道+4米人行道。
2、道路跨越皇糧浜及南運河處新建跨徑分別為16米、(20+20+20)米混凝土簡支空心板梁橋1座。
3、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訊、供電等各類管線及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路燈、公交站臺、綠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1、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道,設計荷載標準:BZZ—100KN;設計車速:40公里/小時;路面類別:瀝青混凝土路面;設計年限15年。
2、橋梁設計荷載等城-B級汽車荷載;抗震設防烈度7度;皇糧浜梁底標高不低于3.9米,南運河梁底標高不低于4.5米,河道均無通航要求。
四、工程總投資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29337萬元,其中征地拆遷費及道路、綠化等工程投資28475萬元,由常州市城西地區(qū)綜合改造有限公司籌措解決;給水、污水、燃氣、通訊等管線投資862萬元,由各專業(yè)單位共同籌措解決。
五、按照市國土局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涵〔2008〕80號),該工程須在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范圍內進行建設。
六、請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重點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進一步細化完善拆遷安置方案和計劃,依法保護拆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做好拆遷安置工作,協(xié)調并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
2、進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和各配套管線工程在路網(wǎng)、管網(wǎng)中的銜接、配合及預留等問題。同時注意桿線遷移對道路和管線實施可能造成的影響。
3、深化車道、站臺、道路交叉口、橋梁等結點設計,確保車流通暢、行人安全。
4、進一步優(yōu)化設計方案、細化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方案,嚴格控制工程造價。
七、請按照以上要求認真加以研究落實,并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八、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見附件)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