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城軌配套-新堂北路 (站前路~飛龍東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9〕143號 市建設局: 你局常建〔2009〕70號文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配合滬寧城軌建設,完善城市路網(wǎng)及道路配套基礎設施,滿足沿線居民出行需求,提高周邊區(qū)域交通整體服務水平,根據(jù)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市規(guī)劃局2009年2月10日審定的“新堂北路(站前路~飛龍東路)詳細規(guī)劃”,同意你局下屬常州市鐵路處實施新堂北路(站前路~飛龍東路段)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nèi)容: 1、該工程南起站前路,北至飛龍東路,全長467米,規(guī)劃紅線寬50米,一般路段橫斷面:3米人行道+3.5米非機動車道+2米綠化分隔帶+14.5米機動車道+4米綠化分隔帶+14.5米機動車道+2米綠化分隔帶+3.5米非機動車道+3米人行道。 2、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訊、供電等各類管線及交通標志標線、路牌、路燈、信號燈、智能交通、公交站臺及綠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干道;設計荷載標準:BZZ-100KN;設計車速:60公里/小時;路面結構: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結構設計年限:15年。 四、該工程估算總投資18095萬元,其中拆遷費16124萬元,由常州市鐵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籌措解決;道路、綠化等工程投資1766萬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其他投資205萬元,由相關管線單位共同籌措解決。 五、請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重點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進一步細化拆遷安置方案,依法保護拆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做好拆遷安置工作,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 2、進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各配套管線工程在路網(wǎng)、管網(wǎng)中的銜接、配合、預留等問題,同時注意桿線遷移對道路和管線實施可能造成的影響。 3、進一步優(yōu)化設計方案、細化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方案,嚴格控制工程造價。 六、請按照以上要求認真加以研究落實,并盡快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七、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 二○○九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