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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小霍家村地塊配套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7]5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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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路網格局,滿足地塊開發(fā)建成后的交通通行要求,為周邊地區(qū)創(chuàng)造良好的基礎設施配套條件,根據城市總體規(guī)劃,同意你局申報的小霍家村地塊配套工程項目建議書主要內容和方案。 二、擬建工程包括道路和綠地兩部分。其中道路為紫荊西路延伸段和車廠路兩條道路。紫荊西路延伸段東起白云南路,西至車廠路,長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2850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相關管線單位籌措解決。 四、請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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