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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學翻建教學綜合樓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07]15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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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計〔2007〕10號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解決學校校舍安全問題,緩解教學配套用房不足的矛盾,增加我市優(yōu)質教育資源,同意你局實施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學教學綜合樓翻建項目。 二、該項目總建筑面積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土建安裝費用689萬元,前期費用162萬元,基本預備費43萬元,不可預見費106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第二十四中學自籌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SPAN>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二○○七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