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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立全市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通知 常公局[2007]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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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常州市建設局 常州市經貿委 江蘇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常公局〔2007〕30號 關于成立全市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公安局、綜治辦、建設局、經貿委、工商局、質監(jiān)局: 為認真解決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自行車被盜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wěn)定和諧,公安部、中央綜治辦、建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疾總局決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治理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等,下同)被盜問題專項行動。為切實加強全市這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我市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根據(jù)有關通知要求,市公安局、綜治辦、建設局、經貿委、工商局、質監(jiān)局聯(lián)合研究決定,成立全市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聯(lián)絡員制度?,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職責及人員組成 全市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對此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及時研究并協(xié)調解決專項行動遇到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專項行動不同階段的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組織全市集中統(tǒng)一行動,檢查、抽查和指導各地、各部門專項行動工作,對全市專項行動進行通報考核和評比。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組 長:宋 嵐 市公安局副局長 副組長:陳 村 市綜治辦副主任 徐文時 市建設局副局長 屠懷明 市經貿委副局長 薛新生 工商局副局長 薛慶林 質監(jiān)局副局長 二、專項行動辦公室職責及人員組成專項行動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掌握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及時發(fā)現(xiàn)并幫助基層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反映情況,向各地、各有關部門傳達領導小組的重要指示、工作部署。同時,對專項行動的重大事項及時研究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專項行動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 任:盧振國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 副主任:梅建新 市綜治辦協(xié)調處處長 吳德林 市建設局城建處處長 金華平 市經貿委市場體系建設處處長 濮文蔚 工商局經檢支隊副支隊長 吳繼軍 質監(jiān)局監(jiān)督處處長 葛松楊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 孫玉國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副支隊長 談建育 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 李征宇 市公安局信通處政委 楊繼平 市公安局法制處副處長 三、專項行動辦公室聯(lián)絡員職責及人員組成專項行動辦公室聯(lián)絡員具體負責掌握本部門、本系統(tǒng)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及時了解各部門的工作安排,通報采取的工作措施,匯報日常工作情況,加強部門間的協(xié)調工作。 聯(lián)絡員組成 吳春衛(wèi)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行業(yè)場所大隊副大隊長 梅建新 市綜治辦協(xié)調處處長 吳德林 市建設局城建處處長 金華平 市經貿委市場體系建設處處長 濮文蔚 工商局經檢支隊副支隊長 吳繼軍 質監(jiān)局監(jiān)督處處長 市公安局 市綜治辦 市建設局 市經貿委 工商局 質監(jiān)局 二○○七年三月六日 主題詞:專項行動 自行車 領導小組 通知 (共印35份) 常州市公安局辦公室 承辦人:王廣華 核稿:呂平洋 審稿:盧振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