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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1年度下半年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的通知 常司辦[201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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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司法局辦公室文件 常司辦[2011]9號
關于做好2011年度下半年律師 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的通知 市各直屬律師事務所: 為進一步規(guī)范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根據市信訪局調整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部署,現(xiàn)對2011年下半年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作出調整,值班時間調整為每周二上午 8:30-12:00,同時就繼續(xù)做好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是推進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提供法律咨詢、法律宣傳及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規(guī)范信訪工作,依法維護信訪工作的正常秩序,為維護我市社會穩(wěn)定、促進經濟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有利于增強律師的社會責任感,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樹立律師隊伍的良好形象。各律師事務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把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作為建設“法治常州”、“和諧常州”的重要舉措。 二、熱情服務,認真履責。全體參與接待律師在參與信訪接待中要服務熱情、文明禮貌,認真履行職責,引導群眾通過合法合理的程序解決問題,認真做好來訪登記和談話紀錄,對重大涉法問題或可能引發(fā)突發(fā)性群體涉法上訪案件,要及時向信訪部門報告。 三、遵紀守德,注意形象。信訪接待律師代表著我市律師隊伍的整體形象,每位律師都要自覺維護律師隊伍形象,在接訪中恪守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自覺遵守接訪工作中的 有關制度和規(guī)定,做好相關保密工作,按時到崗,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3日向市局律管處提出報告。 聯(lián)系人:于超君,電話:86636896。 附:2011年下半年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值班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律師信訪值班通知 抄送:市委辦、市信訪局、市局領導。 常州市司法局辦公室 2011年7月27日印發(fā) 共印10份 2011年下半年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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