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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2012年度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財績〔201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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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部門: 現(xiàn)將《2012年度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2012年度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常州市財政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度市級財政專項資金 績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11〕285號)、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頒發(fā)<常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常政規(guī)〔2010〕10號)等文件精神,從今年起對2012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高效設施農(nóng)業(yè)、科技專項(原科三費用部分)、社會化養(yǎng)老補助、環(huán)保資金、計生事業(yè)費、旅游專項等財政專項資金項目開展績效管理試點工作。具體試點方案如下: 一、部署時間 與市財政局2012年度市級部門預算編審部署時間同步。 二、組織形式 ?。ㄒ唬┯墒胸斦重斦С隹冃гu價和行政事業(yè)資產(chǎn)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績效管理處,負責績效管理日常工作。 ?。ǘ┦胸斦纸⒖冃Ч芾眄椖控撠熑酥贫?,市財政局各相關業(yè)務處室明確項目負責人,負責本處室試點項目的績效管理工作。 (三)試點項目涉及的部門(以下簡稱“試點部門”)根據(jù)市財政局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負責本部門績效管理試點工作,要求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成立以財務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等組成的項目績效管理小組(具體名單報市財政局歸口業(yè)務處、績效管理處),負責項目可行性研究、組織項目申報(含績效目標)、檢查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報送自評價報告等相關工作。 三、業(yè)務培訓 根據(jù)試點項目,組織專家對試點部門財務人員、項目管理人員、社會中介機構參與財政績效管理工作的人員、市財政局內(nèi)部各業(yè)務處室分管處長、項目負責人進行業(yè)務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與2012年度市級部門預算編制政策講解同步進行。 四、工作程序 ?。ㄒ唬┰圏c項目績效目標設定、申報與審核 1.項目績效目標的編制與申報 試點部門按照預算管理、績效管理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要求、程序等,組織2012年度部門預算項目的申報,對其中納入年度績效管理試點的項目,按照要求成立項目績效管理小組,完成績效目標申報表、項目績效目標可行性分析報告編制等工作,隨同項目績效管理小組具體名單、部門預算“一上”有關材料等,報市財政局相關業(yè)務處室、績效管理處。其中:屬部門預算項目按照部門預算上報流程,在部門預算信息管理系統(tǒng)項目庫中增加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屬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由經(jīng)費使用管理的主管部門另行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對已明確具體標準和金額的政策性專項項目,根據(jù)資金安排總額申報績效目標。未明確標準和金額的,參照上年標準、2012年度業(yè)務工作計劃等設定績效目標。 2.項目績效目標的審核與確定 市財政局收到試點部門報送的項目績效目標可行性分析報告、績效目標申報表等相關材料后,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對項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及績效目標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評審。評審不合格的項目,退回調(diào)整、修改。通過專家評審的,報領導小組審定后列入預算安排。 3.項目績效目標的下達與調(diào)整 市財政局批復下達2012年度市級部門預算時,同步下達試點項目績效目標,下達的績效目標作為試點部門開展試點項目績效管理及市財政局組織開展績效跟蹤管理等工作的主要依據(jù)。 績效目標一經(jīng)下達一般不予調(diào)整。確需調(diào)整的,應當根據(jù)績效目標管理的要求和審核流程,按照規(guī)定程序重新報批。 (二)試點項目實施中的績效跟蹤管理 市財政局在年度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對試點項目實施績效跟蹤管理。原則上按季度對項目完成進度、階段性目標完成情況、項目效益與預期目標偏差情況等進行跟蹤,并對項目實施、資金使用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試點部門圍繞項目績效目標,加強管理。對不接受意見采取措施整改的,暫停撥付資金。 (三)試點項目績效評價及結(jié)果運用 項目實施完畢后3個月內(nèi),試點部門完成項目績效管理情況自我評價工作,撰寫項目績效管理自評報告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收到試點項目自評報告后3個月內(nèi),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再評價,出具再評價報告。 績效管理評價報告作為預算安排等相關管理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jù),并按規(guī)定反饋試點部門,報送市人大、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同時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開,從而促進財政及相關部門整體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