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勞社復〔2006〕2號
關于將女職工退休后取環(huán)費
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批復
常州市職工醫(y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2006年6月12日《關于退休女職工取環(huán)費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請示》已收悉。根據(jù)《常州市市區(qū)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常政發(fā)〔2003〕27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將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退休后取出宮內節(jié)育器費用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補償標準同在職職工。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主題詞:女職工 退休取環(huán) 生育保險 批復
常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06年6月16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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