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關于開展水稻良種補貼項目檢查的通知 常農發(fā)〔2008〕94號 |
|||||||||
各轄市(區(qū))農林局、財政局: 根據(jù)省農林廳、財政廳蘇農計[2008]30號通知要求,為切實落實好水稻良種補貼政策,加強項目實施監(jiān)管,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市財政局、農林局將組織對2008年國家和省級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程序與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實行農業(yè)、財政部門聯(lián)合,省、市、縣三級共同開展,堅持縣級自查、市級普查、省級抽查的檢查程序。要求轄市、區(qū)自查于8月20-25日完成,市級普查于8月26日-31日完成,省級抽查于9月初進行。 二、檢查方式與重點 本次檢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驗賬冊、走訪農戶、征求意見相結合的方式,全面調查并了解水稻良種資金與良種掛鉤的優(yōu)惠供種到戶、與面積掛鉤的通過“一折通”發(fā)放到戶的政策落實情況。一是聽取項目工作情況匯報,包括項目組織領導、政策宣傳、實施區(qū)域、技術培訓、工作進展、存在問題有關建議等;二是查看項目實施檔案,包括良種補貼項目圖、表、冊、卡等檔案建設,項目培訓與宣傳材料,統(tǒng)一供種清冊、種子調撥記錄、種子質量抽樣封存及質量檢測報告等相關憑證;三是檢查統(tǒng)一供種和補貼落實情況,包括組織程序、種子質量把關、供應品種、價格、數(shù)量等是否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合同》,對照供種和補貼清冊,隨機抽查一定數(shù)量的鄉(xiāng)、村、戶,重點檢查表、冊與實際是否相符;四是補貼資金到位情況,包括補貼標準、財政獎金撥付,供種企業(yè)證賬管理、補貼結果公示、地方配套工作經(jīng)費落實情況。 三、有關事項與要求 請各轄市、區(qū)認真按照《關于下達2008年國家水稻良種補貼資金的通知》(常財農[2008]56)精神,對照項目實施方案和政府采購合同,認真開展普查和自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對弄虛作假和套取、擠占、截留、挪用良種補貼資金等問題要如實上報。各轄市、區(qū)要在檢查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上報檢查、自查情況書面材料,內容包括項目實施主要工作、執(zhí)行情況,檢查時間與方式、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有關建議等。 四、其它要求 請各轄市、區(qū)認真填報2008年國家和省級水稻良種子補貼實施情況表格(詳見附件1、附件2),連同書面材料于8月31日前發(fā)送到市農林局農技推廣中心。 聯(lián)系人:市農林局,季平,電話:86647442、86650281(傳真),電子郵箱:czjp@sina.com; 市財政局,林興榮,電話:85681860, 電子郵箱linxr@mail.czfb.gov.cn。 附件:1、江蘇省2008年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執(zhí)行情況統(tǒng)計表 2、江蘇省2008年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入戶調查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