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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全市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卷評比活動的通知 常文廣新〔2009〕9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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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文化局: 根據(jù)省文化廳蘇文市〔2009〕4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guī)范文化行政處罰行為,提高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文書質量,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決定開展全市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卷評比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時間。 二、參評案卷要求。參評案卷必須是 三、參評案卷數(shù)量。各轄市(區(qū))均需報送5份以上優(yōu)秀案卷,市文化行政綜合執(zhí)法支隊報送10份以上優(yōu)秀案卷。上述卷宗應至少涵蓋兩種以上文化市場門類。 四、評選流程。市局文化市場處對上報的案卷進行預評,在此基礎上組成評審組對卷宗進行評選,并提出反饋意見。對評選產生的優(yōu)秀案卷經各單位完善后推薦參加全省評比。 五、獎勵。評選設置二個一等獎,三個二等獎,五個三等獎,并給與適當物質獎勵。 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卷制作的水平,是一個地區(qū)文化市場行政執(zhí)法水平和執(zhí)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具體體現(xiàn),各轄市區(qū)要高度重視本次案卷評選活動,認真組織,嚴格把關,確保參評案卷的質量。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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