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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同意各黨支部委員分工的批復 常行審黨[200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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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黨支部: 第一黨支部、第二黨支部、第三黨支部報送的《關于黨支部委員分工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第一黨支部韋洪全同志任書記,負責組織工作;蔣建平同志任副書記,負責宣、團、群工作;張海濱同志任支部委員,負責紀檢工作。同意第二黨支部李洪福同志任書記,負責全面工作;吳小金同志任副書記,負責組織工作;朱小平同志任委員,負責紀檢、宣、團、群工作。同意第三黨支部黃鳳根同志任書記,負責宣、團、群工作;吳建英同志任副書記,負責組織工作;沈雁同志任委員,負責紀檢工作。 希望各黨支部認真履行職責,發(fā)揮好黨支部戰(zhàn)斗堡壘作用,為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作作出貢獻! (此頁無正文) 2003年1月23日 主題詞:共產(chǎn)黨 建設 批復 抄送:市委組織部,有關委辦局黨委、黨組 中共常州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委員會 2003年1月23日印發(fā)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