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積金〔2011〕31號
各部門: 根據(jù)國家有關住房交易稅收政策的調整情況,經(jīng)研究決定,從2011年10月21日起廢止《關于職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常公積金〔2009〕33號)。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