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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運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8〕3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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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運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8〕39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市民交通出行條件,消除潛在交通安全隱患,滿足沿線居民出行安全需要,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實施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運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位于運河路(連江橋-龍江中路)南側沿河路段及棕櫚路平陵大橋東西引道段。主要建設內容為交通安全設施提升工程。 1、運河路(連江橋-龍江中路)局部增設安全防護設施,對現(xiàn)狀不滿足要求的防護設施進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設置A級波形防撞護欄1800米。 2、櫚路平陵大橋東西引道段,中央隔離設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拆除水泥隔離墩825米,設置B級組合型波形防撞護欄825米。 同步實施相應的配套工程。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207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158萬元,其他費用30萬元,基本預備費19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籌措解決。 四、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相關前期手續(xù),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精心組織,科學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落實節(jié)能和環(huán)保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五、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項目編碼:2018-320400-48-01-312376)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