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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十批公告】機動車駕駛人超過規(guī)定年齡準駕車型將注銷告知 | |||||||||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十項之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以下機動車駕駛人即將超過規(guī)定的年齡,不再符合所持準駕車型的駕駛條件,請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手續(xù)(信息發(fā)布之日已經(jīng)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可忽略本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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