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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春江游泳館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13〕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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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體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辦理常州市春江游泳館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常體發(fā)〔2013〕36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將主要內(nèi)容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蘇筑森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常州市春江游泳館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 二、該工程位于贛江路北側、港區(qū)西路東側,規(guī)劃用地面積21357平方米,核定工程總建筑面積2699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積21493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5505平方米。 1、游泳館,位于主體建筑物3層,建筑面積4937平方米(含25×50游泳池、培訓池、更衣沐浴室等)。 2、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積22061平方米,位于主體建筑物1-2層(含2層夾層),其中:1層為體育用品展示中心、消控室和輔助用房等,建筑面積5814平方米;2層為乒乓球室、桌球室、健身房、街舞室、體育舞蹈房、武術室、瑜伽房、體質監(jiān)測室、預留活動場地、更衣沐浴房、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積6314平方米;2層夾層為羽毛球籃球綜合館、跆拳道室、體育舞蹈房、琴房、書法室、美術室、棋類室、更衣沐浴房、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積4130平方米;3層屋頂頂部設置熱水機房、水泵房、控制室,建筑面積298平方米。 3、地下部分建筑包括地下停車場(機動車停車泊位96個)、水處理房、生活及消防泵房、排油煙機房等。 三、原則同意工程初步設計中總平面布局、主要建(構)筑物等設計。該工程建筑平面為L型布局,框架3層(局部設置夾層)。車行道、出入口、綠化等配套設施按專業(yè)設計要求規(guī)范實施。 四、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建筑耐火等級為一級。 五、原則同意電氣、給排水、暖通、消防、安全、衛(wèi)生、道路、綠化等設計。 六、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1023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8695萬元,其它費用1535萬元。 七、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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