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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資格家庭公示 | ||||||||||||||||||||||||||||||
根據(jù)《常州市市區(qū)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常政發(fā)〔2008〕144號)、《常州市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常政規(guī)〔2013〕16號)、《市政府關(guān)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意見》(常政發(fā)〔2018〕134號)等文件,經(jīng)核查,以下家庭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規(guī)定條件,決定取消下列家庭(詳見附件)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現(xiàn)予公示。 附件: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資格家庭名單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2023年3月18日 附件: 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資格家庭名單
上述個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經(jīng)本單位同意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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