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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審計廳 關于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索 引 號:550232674/2021-00180
        主題分類:審計 體裁分類:通知 組配分類:其他 市審計局:本機關政策文件
        文件編號:蘇人社函〔2021〕195號
        產(chǎn)生日期:2021-06-08
        發(fā)布機構:市審計局
        發(fā)布日期:2021-06-10
        廢止日期:
        內容概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審計廳 關于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審計廳 關于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蘇人社函〔2021〕195號

        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計局: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8〕383號)、審計署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1〕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計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同級審計部門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資格抽查(以下簡稱考前抽查)工作。省審計廳主管部門負責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   (以下簡稱考后審查)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省人事考試機構對考后審查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

             二、時間安排和考區(qū)設置

              10月10日:

             0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初、中級)

             09∶00~12∶00  經(jīng)濟理論與宏觀經(jīng)濟政策(高級)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jīng)濟理論與宏觀經(jīng)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2.5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三)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場也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辦法

        考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五、報考條件及有關說明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yè)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20〕84號)等的規(guī)定,參加初、中、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zhí)行。

           (一)報考人員報考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自覺運用新理念和新技術提高審計工作水平。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按要求參加繼續(xù)教育。同時符合下列報名條件的,可報考相應級別的考試。

        1.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2.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高中畢業(yè),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②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③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④具備雙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⑤具備碩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⑥具備博士學位。

        3.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備博士學位,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②具備碩士學位,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4年;

        ③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④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后從事與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6年。

        通過會計、經(jīng)濟、統(tǒng)計、工程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yè)中級職稱,或通過評審取得工程師職稱,參加高級審計師考試時,可以視同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取得審計師職稱。

            (二)審計工作主要包括從事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內部控制稽核和風險管理崗位的工作。從事會計、經(jīng)濟、統(tǒng)計、工程等相關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審計實踐經(jīng)驗的,可以作為從事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工作經(jīng)歷由所在單位或工作登記單位確認。

            (三)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計算年限的時間一般在參加工作、擔任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崗位之后起算,離開審計(審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崗位后結束,具備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

            (四)港澳臺和外籍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籍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

            六、報名與考前抽查

            (一)網(wǎng)上報名。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荚嚲W(wǎng)上報名日期為2021年6月8日9∶00~6月17日16∶00。

            (二)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實施告知承諾制。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guī)定、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

        特別提醒:考生請仔細閱讀《報考指南》第六條核查與監(jiān)管條款中關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的具體說明。

        (四)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

        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

        (五)考前抽查。各考區(qū)從當年報考人員中隨機選取部分人員進行信息比對,考生通過報名系統(tǒng)查看抽查結果。

        (六)網(wǎng)上繳費。審計考試繳費時間為6月9日~6月23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準考證打印。審計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26日~10月10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報考注意事項

        請考生仔細閱讀《2021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xù)更新)》,明確有關學歷、專業(yè)及審核條件后進行后續(xù)報名。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未開始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完成注冊,減少報名開始后個人學歷、學位的驗證時間。

        (一) 一般情況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在注冊提交 24 小時后,且在線學歷、學位信息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wǎng)報系統(tǒng),在閱讀《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yè)工作年限、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yè)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yè)、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wǎng)報系統(tǒng)后,直接填報個人 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 經(jīng) 24 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 次登陸網(wǎng)報系統(tǒng)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在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tǒng)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報考人員如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系統(tǒng)自動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jù)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在報名系統(tǒng)中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即可。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根據(jù)報考級別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4)報考中級的考生可提供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5)報考高級的考生可提供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通過會計、經(jīng)濟、統(tǒng)計、工程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yè)中級職稱證書或通過評審取得相應工程師職稱證書。

        4.報考人員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 (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zhèn)洳椋?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1.注冊信息提交 24 小時后,在線學歷、學位信息核驗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正常填寫報考信息,只需在報名信息確認后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后,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完成報考流程。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的人員,須聯(lián)系報名考區(qū)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處理。

        八、考后審查

        (一)審查對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

        (二)審查時間。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將在12月底前發(fā)布審計考試成績,屆時我省將于2021年1月中旬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業(yè)務辦理平臺”發(fā)布審查公告。

        請考生務必保持注冊手機號碼暢通,以便及時接收審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guī)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業(yè)務辦理平臺”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四)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通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專業(yè)技術專欄對符合發(fā)證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考后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fā)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qū)市考試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lián)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2)。

        (六)審查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審查對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證書發(fā)放

        報考人員可于網(wǎng)上公示期結束4個工作日后,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綜合業(yè)務辦理平臺自助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全省范圍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費事宜

        根據(jù)江蘇省財政廳、原省物價局《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和《轉發(fā)國家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知》(蘇價費〔2013〕332號)精神, 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8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

        十一、考試大綱

        使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審計署官網(wǎng)主頁“公共服務”欄目內的“審計考試”專欄。

        十二、疫情防控

        請廣大考生仔細閱讀《江蘇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

        (一)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計局根據(jù)職責分工,按照《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荚噲竺陂g應安排專人值班,做好咨詢服務工作。請將值班電話于報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報考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在專業(yè)網(wǎng)版塊中的“江蘇省人事考試服務”查詢聯(lián)系方式,咨詢報考事宜。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本次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附件: 1.202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咨詢服務電話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審計廳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