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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十四批公告】機動車臨界檢驗告知 | |||||||||
下列機動車(詳見附件)即將超過檢驗有效期。請在檢驗有效期止前到機動車檢測機構(gòu)辦理檢驗手續(xù),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但符合新車6年內(nèi)免檢政策的,請直接到管轄區(qū)車輛管理所或其便民服務點申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免于到機動車檢測機構(gòu)檢驗。 注:信息發(fā)布之日已申領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可忽略此信息。
附件:機動車臨界檢驗告知清單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