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編制的2011年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復議、訴訟和信訪情況、信息公開的支出與收費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我中心網站(http://www.czgjj.com)上可查閱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地址:延陵中路21號,郵編:213018,電話:0519-88127257)
一概述
2011年,中心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和考核,在保障繳存職工、單位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中心相關服務政策和業(yè)務管理信息,提高中心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一定成效。2011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報刊、網站公開的基礎上,開通了短信服務平臺和網上服務廳,通過更多的渠道向社會及時公開了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貸款政策變動、便民服務新舉措等有關政策業(yè)務信息。
二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本中心2011年度共主動公開所有應當公開的信息128條,全文電子化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guī)類信息6條,占4.7%;規(guī)劃計劃類信息3條,占2.3%;業(yè)務工作類信息48條,占 37.5%;其它類信息71條,占55.5%。
按照《條例》和中心政務公開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中心通過門戶網站、在線訪談、媒體報刊、短信服務平臺等方式,多渠道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主要有:
?。ㄒ唬┩ㄟ^住房公積金網站及時發(fā)布各類業(yè)務政策和管理工作信息122條,設置在線問答、主任信箱等互動欄目,及時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問題。全年共處理在線問答5381條、名師咨詢422條,回復主任信箱335封、答復處理市長信箱35封,三日答復率保持在98%以上;(二)通過設立客戶服務中心公開各類公積金信息。2011年中心的“968891”服務專線,為職工群眾提供政策法律咨詢等服務,共答復咨詢電話6萬余次,日均受理量達250余人次;(三)新增開設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和短信服務平臺,多渠道公開住房公積金信息。試運行的4個月時間內“網上服務廳”點擊率達24.17萬人次,短信服務平臺提供服務6萬多人次。(四)積極向各級簡報報送工作動態(tài),2011年市、省和國家有關部委的信息簡報錄用中心報送信息14條;(五)在業(yè)務大廳擺放業(yè)務宣傳展板11塊,向職工分發(fā)最新的業(yè)務指南、公開各類業(yè)務政策,2011年共印發(fā)各類業(yè)務指南73400份;(六)通過發(fā)放住房公積金文件匯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對賬單等形式,公開住房公積金制度政策。2011年共發(fā)放《常州市住房公積金文件匯編(2010)》2500本,發(fā)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對賬單47萬余份;(七)組織各類業(yè)務培訓公開住房公積金政策。2011年中心面向全市各類單位共組織宣傳活動48次,培訓人數達5584人次;(八)2011年中心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公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和利率變動、基數調整、開展周六便民服務等達226次,其中報刊92次,電視臺75次,電臺59次;(九)向政府網站及時推送信息128篇。
三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中心2011年度未有信息公開申請。
四復議、訴訟和信訪情況
本中心2011年度發(fā)生針對本部門有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0件;發(fā)生針對本部門有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發(fā)生針對本部門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信訪0件。
五信息公開的支出與收費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本中心現有信息公開指定人員3人,其中1人專職,2人兼職;
?。ǘ┬畔⒐_事務的經費支出情況:2011年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為保證將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使用經費14.6萬元,分別用于印制《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文件匯編》、業(yè)務單頁、繳存對賬單等紙質材料,印發(fā)住房公積金信息,在《常州日報》刊登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和信息,配備電腦、打印機等設備;
?。ㄈ┡c復議、訴訟有關的費用支出:無復議、訴訟,因此沒有有關的費用支出;
(四)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我中心對申請信息公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一律不收取費用。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中心的信息公開工作在欄目內容推送的時效性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2012年中心將繼續(xù)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到位、責任到位,不斷夯實工作基礎。加強網站平臺建設,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和質量,方便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了解住房公積金政策。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