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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滆湖自然資源所有權首次登記的通告 | |||||||||
根據(jù)《自然資源統(tǒng)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要求,從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按照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tǒng)一確權登記的原則,對滆湖自然資源所有權開展首次登記?,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的預劃分 本次登記以滆湖管理范圍為基礎,結合堤防、水域岸線預劃分登記單元范圍,共預劃分1個登記單元。 二、開展自然資源登記工作的時間 本次開展自然資源首次登記工作的時間約為3個月。 三、自然資源類型、范圍 登記單元內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資源的國家所有權和自然生態(tài)空間。 四、其他事項 自然資源所有權代表(代理)行使主體、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國有土地使用權人等相關主體,應當積極配合做好確權登記相關工作。 特此通告。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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