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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強制執(zhí)行催告書》送達公告(常交道罰字〔2021〕01746號) | |||||||||
林思明(身份證號350622xxxxxxxx3015): 2021年12月11日09時50分,你駕駛蘇B39SB2(藍)在G346圩塘治安卡口處被公安檢查,后因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被我執(zhí)法人員查獲,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我局于2022年2月9日你作出罰款3000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決定書案號為常交道罰字〔2021〕01746號。因你逾期未履行義務,我局于2022年8月18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和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對你作出《行政強制執(zhí)行催告書》。根據(jù)你提供的身份信息以及相關地址,我局無法有效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現(xiàn)依據(jù)《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程序規(guī)定》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行政強制執(zhí)行催告書》(常交道罰字〔2021〕01746號),詳見附件。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F(xiàn)就有關事項催告如下,請你按要求履行: 1.履行標的:罰款30000元。 2.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10 日內繳至江蘇銀行常州分行網點。 3.履行方式:繳至江蘇銀行常州分行網點,賬號為83100120010000019。 4.履行要求:及時繳納。 5.其他事項:聯(lián)系電話,0519-85578627 。 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附件:《行政強制執(zhí)行催告書》(常交道罰字〔2021〕01746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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