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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易地新建 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23〕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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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單位《常州市教育局關于報批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易地新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教計〔2023〕19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廣大群眾享受優(yōu)質教育的需要,提升教育功能,原則同意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實施常州市北環(huán)中學易地新建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于常州市天寧區(qū),北環(huán)小學以西,永寧北路以東,飛龍路以南,新堂花園以北,規(guī)劃用地面積2666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26100平方米,地下7900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教學用房及教學輔房、行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體育館、其他輔房等,配套建設地下室,同步實施道路場地、環(huán)境綠化及水電氣等綜合配套設施。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匡算總投資20000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用地、規(guī)劃、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六、本項目建議書批復僅作為投資主體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jù),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項目代碼:2308-320400-04-01-885219)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