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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常州市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和單位登記證驗審的通知 常公積金〔2013〕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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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常政發(fā)〔2008〕196號)等文件的規(guī)定,經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同意,現(xiàn)對常州市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和單位登記證驗審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 (一)調整對象 2013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二)調整內容 1.繳存基數(shù)的計算口徑。 2013年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shù)(以下簡稱“繳存基數(shù)”)為職工本人2012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資總額除以發(fā)放工資的月數(shù)。 工資總額應當按照國家統(tǒng)計部門規(guī)定列入工資總額統(tǒng)計的項目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 2.繳存基數(shù)的上下限。 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13940元;繳存基數(shù)下限:常州市區(qū)(含武進區(qū))為1480元,金壇市和溧陽市均為1280元。 3.繳存比例。 2013年度全市各類企業(yè)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0%-12%;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2%。 4.自由職業(yè)者、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等個人繳存者同步開展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個人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為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收入,繳存比例統(tǒng)一為20%。 5.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shù)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相同,繳存比例仍為15%。 (三)調整時間 本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時間為2013年6月—7月,調整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從2013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市級財政直接支付單位的調整時間由市財政局另行通知。 (四)調整方式 1.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辦理。 各繳存單位攜帶U盤到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以下簡稱受理點)辦理基數(shù)調整手續(xù)。 2.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辦理。 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yè)務的單位,可通過“公積金中心網站”(www.czgjj.com)在網上辦理基數(shù)調整手續(xù)。 二、單位登記證驗審 (一)驗審對象 2012年12月31日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應在辦理基數(shù)調整時,同時辦理單位登記證驗審手續(xù)。 (二)驗審內容 驗審內容為查驗核對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職工人數(shù)、繳存比例、月繳存額等信息。 (三)驗審時間 各繳存單位應于2013年6月—7月期間辦理2013年度單位登記證驗審。 (四)驗審方式 1.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辦理 各繳存單位攜帶《常州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證》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核查表》原件到受理點辦理單位登記證驗審手續(xù)。 2.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辦理 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yè)務的單位,可通過“公積金中心網站”(www.czgjj.com)在網上辦理單位登記證驗審手續(xù)。 三、符合《關于降低困難企業(yè)住房公積金建繳標準的通知》(常公積金委[2009]3號)規(guī)定的困難企業(yè),可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降低住房公積金建繳標準的手續(xù)。 四、為方便繳存單位辦理基數(shù)調整,各繳存單位可以申請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yè)務辦理基數(shù)調整和單位登記證驗審手續(xù)。同時,為方便單位操作,各繳存單位可登錄常州公積金網站(www.czgjj.com)下載相關政策文件、業(yè)務指南及表格。 五、金壇市、溧陽市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的調整工作參照本通知要求實施。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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