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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市文廣新系統(tǒng)“名師帶高徒”活動考核意見的通知 常文廣新〔2014〕1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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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根據市文廣新系統(tǒng)關于開展“名師帶高徒”活動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活動的規(guī)范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特制定活動考核意見如下: 一、結對原則 1.師徒結對原則上根據組織要求和師徒雙方意愿,結對三年,每年簽訂一次協(xié)議。三年中如有一方終止,即停止結對。 2.師徒結對應制定三年拜師目標計劃,每年應有具體的學習計劃和量化指標,并以協(xié)議的形式確認。 二、考核方法和要求 1.局成立“名師帶高徒”活動考核小組,加強對活動的領導和考核。 組長:黃婭芬 成員:安淑萍、陶琴、徐文金、吳建軍、唐星良、唐海燕以及相關單位的工會主席。 2.每年年底由局考核小組向導師發(fā)函,征求師徒一年來履行協(xié)議情況;徒弟認真總結一年來取得的成績和拜師體會;書面征求徒弟所在單位意見。 3.局考核小組拿出考核意見,根據考核情況發(fā)放帶徒津貼。 三、帶徒津貼發(fā)放要求和標準 1.師徒結對簽約后,當年即發(fā)放導師帶徒津貼。當年考核合格的,給予發(fā)放第二年帶徒津貼。 2.帶徒津貼標準為:國家級3萬/年、省級1.5萬/年、市級0.5萬/年。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