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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常州市司法局 關于成立常州市行政爭議審前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常司發(fā)〔2020〕96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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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法院、司法局,經開區(qū)法院、司法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充分發(fā)揮行政調解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江蘇省行政調解辦法》,決定成立常州市行政爭議審前調解委員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實施行政調解法律法規(guī),指導協(xié)調全市行政爭議審前調解工作;受委托依法前置調解市本級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受委托參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實質性化解工作;研究行政調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向行政調解主管單位報告行政調解工作等。 二、組成人員 主 任:張加林 市司法局局長 副主任:吳向方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王 琦 市司法局副局長 尹曉青 市司法局副局長 成 員:陸 軍 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謝唯立 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 朱志賢 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主任 沈佳媚 市司法局行政復議應訴處處長 萬 江 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 許冬梅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主任 專兼職調解員若干名。 三、機構設置 常州市行政爭議審前調解委員會在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市司法局非訴訟服務中心分設 2 個調解中心(調解室)。 特此通知。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