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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應急管理局印發(fā)《〈關于提高公眾應急處置能力的決定〉立法調研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應急〔202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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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應急管理局,常州經開區(qū)政法和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關于提高公眾應急處置能力的決定》已列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調研項目。為確保立法調研工作順利推進,特制定立法調研工作方案,現(xiàn)將立法調研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常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關于提高公眾應急處置能力的決定》立法調研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提高公眾應急處置能力的決定》立法工作要求,高質高效推進立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深入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xiàn)代化,提高公眾應急處置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常州建設新能源之都,沖刺萬億GDP提供底板支撐。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xié)調和預案處、自然災害救援處、危險化學品監(jiān)督管理處(行政服務處)、安全基礎處、綜合協(xié)調處、政策法規(guī)處(執(zhí)法監(jiān)督處)等相關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立法調研工作,統(tǒng)一組織部署開展立法調研各項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可以根據立法調研工作開展情況,在吸納公安、衛(wèi)健委等有關人員后進行調整。 (二)調研小組 調研小組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應急指揮、應急隊伍建設工作副局長擔任,成員由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xié)調和預案處、自然災害救援處、政策法規(guī)處(執(zhí)法監(jiān)督處)、組織人事處有關成員組成。調研小組負責立法調研各項具體事務性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匯編立法資料,組織開展書面調研和實地調研,起草立法草案,牽頭對接人大、司法,做好立法全流程工作。 調研小組組成人員可以根據立法調研工作開展情況,在吸納公安、衛(wèi)健委等有關人員后進行調整。調研小組可以與大學或者科研機構簽訂協(xié)議,圍繞立法項目的主要問題開展前期研究,為起草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三、調研內容 (一)政府、部門及基層組織的應急準備情況 1.建立公共安全應急體驗、宣傳場館的情況; 2.應急預案制定及應急演練情況; 3.有關應急器材、物品的準備情況; 4.組織宣傳、教育培訓設施設備及開展情況; (二)企業(yè)應急準備情況 1.應急預案制定及應急演練情況; 2.有關應急器材、物品的準備情況; 3.組織宣傳、教育培訓設施設備及開展情況。 (三)社會性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含應急隊伍志愿者情況) (四)公眾應急準備情況 1.公眾對社會安全事件、公共衛(wèi)生事件、自然災害以及事故災難的認知及防護意識; 2.公眾對應急器材、物品的準備情況; 3.公眾應急處置能力情況(如:是否會使用消防器材、地震發(fā)生時如何正確自救、在事故發(fā)生后如何自救); 4.公眾接受應急教育培訓情況; 5.公眾對政府、部門及基層組織就提高公眾應急處置能力方面的意見建議(尤其是需求)。 四、進度安排 (一)3月上旬,成立領導小組、調研小組。 (二)3月中旬到4月底,收集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參考資料,編制“立法對照表”。為法規(guī)文本草案提供上位法的依據及有關政策支持。 (三)4月中旬到8月底,召開有關部門及應急管理系統(tǒng)座談會。具體安排: 1.有關部門座談會。參加單位為: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專門委員會、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衛(wèi)健委。 2.應急管理系統(tǒng)座談會。參加單位為:各轄市、區(qū)應急管理局及常州經開區(qū)政法和應急管理局。 (四)5月上旬到7月底,進行實地調研。赴具有立法經驗的先進地區(qū)考察學習。 (五)8月底前,召開專家論證會,邀請法律、應急管理有關專家對立法調研報告及法規(guī)文本草案進行法律與專業(yè)論證。 (六)9月底前,對調研報告再次進行修訂,形成最終稿,提交市人大法工委。(法規(guī)文本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調研報告后,根據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進程需要及時提供。) 五、工作要求 (一)立法調研應當堅持從本市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出發(fā),體現(xiàn)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立法開展要有條不紊,忙而不亂,階段推進要有階段成果。 (二)立法調研要集思廣益,開門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充分發(fā)揮各方潛能,強化溝通協(xié)調,吸收各方建議,形成立法合力;充分借鑒其他國家、其他地區(qū)先進經驗,甄別篩選,為我所用,推動立法調研工作高質量發(fā)展。 (三)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立法調研工作,按照立法調研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部署,全力配合調研小組開展資料收集與分析統(tǒng)計、問卷調查與實地調研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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