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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楊振等22名公務員給予獎勵的決定 常教人〔2018〕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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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各處室: 根據(jù)《關于做好2017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和市級機關內(nèi)設機構考核工作的通知》(常人社發(fā)〔2017〕319號)要求,經(jīng)平時考核、述職總結、處室推薦、民主投票、局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及公示,并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現(xiàn)決定: 一、對連續(xù)3年考核優(yōu)秀的楊振同志記三等功; 二、對紀茹、黃美英、潘莉、袁敏、吳郁、劉信瓊、姚奕、林春、周煒、吳琴芳等10位年度考核優(yōu)秀的同志予以嘉獎; 三、對張小亞、李健芳、王中、姚文華、甘亦農(nóng)、王建強、戚寶華、熊青云、王瑞琛、魯興樹、胡祖宏等11位年度考核稱職(優(yōu)良)的同志予以表揚。 根據(jù)《公務員獎勵規(guī)定(試行)》,給予上述同志一次性獎金。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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