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商人〔2014〕17號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寧分局:
根據(jù)《公務員法》第十四章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同意馬烈同志提前退休。
江蘇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