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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的公告 | |||||||||
為切實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經(jīng)常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劃定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現(xiàn)向社會公告如下: 一、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園保護范圍 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園保護范圍以宗地圖紅線基準線為界,面積51697.70平方米(見附圖)。 二、保護管理責任主體 主管部門:常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管理責任單位: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園 三、保護內(nèi)容及要求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nèi)的土地和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nèi)從事與紀念英烈無關或者有損紀念英烈環(huán)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nèi)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 非法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nèi)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或者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nèi)為不符合安葬條件的人員修建紀念設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遺體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原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附: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圖 常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