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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關于對《常州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2022版)》審核確認的通知 常司發(fā)〔202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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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xù)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huán)境。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立改廢情況和《省司法廳關于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第二批)和取消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中部分證明事項的公告》等規(guī)定,我局對常州市實行告知承諾證明事項清單進行動態(tài)調整,初步梳理出《常州市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2022版)》,現(xiàn)請各有關部門根據(jù)部門權力清單和工作實際進行審核確認,具體通知如下: 一、審核確認內容 《常州市實行告知承諾證明事項清單(2022版)》(見附件)是在市政府2021年度公布實施的第一批事項清單、省級公布的第二批事項清單和已獲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級清單的基礎上梳理而成。請市各部門對附件表格相關要素進行審核確認,附件表格內證明名稱一列請核實我市辦理事項時是否有此證明,若不需要當事人提供此證明請標明刪除字樣;若需要當事人提供此證明則必須按國家和省政府要求推行告知承諾,不可標明刪除或者自行刪除。辦理事項名稱一列請核實事項名稱是否和省權力事項清單及我市“一網(wǎng)通辦”等相關清單的辦件事項名稱相同,如有不相同請修改或者注明。證明事項設定依據(jù)一列請核實設定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是否正確和完善,如有修改請修改并標明,如有需要細化相關依據(jù)的請在原有依據(jù)后面補充列出,細化須至條款項。 二、審核確認方式 市各相關部門可以直接在書面通知附件內本部門(包括所屬下級部門,下同)相關事項上進行手寫修改完善并加蓋公章后反饋;也可以自行下載電子稿表格(電子文本請自行至“常州法制在線”QQ群72665538下載)進行修改完善,使用電子稿方式修改時請用其他顏色或者明顯不同字體等標出,并加蓋公章后反饋,也可用拍照等PDF格式反饋。相關反饋電子稿請同時發(fā)送至郵箱240054513@qq.com。 三、完成時間 請市各有關部門對清單中本部門事項進行認真組織研究,按照審核內容要求對附件中本部門事項進行審核確認,并于1月29日前報送市司法局。 未盡事項,請聯(lián)系市司法局行政執(zhí)法協(xié)調監(jiān)督處,聯(lián)系電話:85683385、85683397。
常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