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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市管河道輪浚工程(2023年)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23〕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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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你單位《常州市水利局關于轉報市管河道輪浚工程(2023年)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水計〔2023〕11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恢復河道引排功能,提升城市防洪排澇及旱情應對能力,原則同意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實施市管河道輪浚工程(2023年)。 二、主要建設內容 澡港河清淤工程位于新北區(qū)內,全長13500米,清淤土方約195000立方米。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匡算總投資1200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用地、規(guī)劃、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六、本項目建議書批復僅作為投資主體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jù),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項目編碼:2303-320400-04-01-427146)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