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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同意邀請菲律賓樂團組合一行2人來常州萬方新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駐場演出的批復 常文廣新〔2014〕1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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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音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請收悉。經研究,我局同意邀請菲律賓樂隊組合一行2人(名單附后)。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在常州萬方新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駐場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演出,依法納稅,并于演出日期前向武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備案。請武進區(qū)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做好監(jiān)督檢查工作。
附件:被批準人員名單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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