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供委〔2016〕33號(hào)
所屬各黨(總)支部、市總社各處室:
經(jīng)研究決定:
季臻同志任市總社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燕飛同志任市總社組織人事處副主任科員,免去市總社辦公室副主任科員職務(wù)。
中共常州市供銷合作總社委員會(huì)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