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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4年一季度小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雙隨機檢查的通知 常住建〔2024〕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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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我市小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試行)》(常住建〔2024〕5號),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年度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一季度小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雙隨機檢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2024年第一季度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我局已辦理了小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未抽中的工程及其參建的責任主體,本次檢查抽取的比例為20%(詳見附件1)。 二、檢查內容 1.備案的小型建設工程是否符合《關于我市小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試行)》的適用范圍,是否有故意拆分建設工程規(guī)避正常消防驗收或備案的情況; 2.建設單位是否具備從事建設活動的合法身份; 3.建設單位是否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 4.建設單位是否在工程竣工前組織開展并完成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查驗結果是否合格; 5.建設單位是否組織設計、施工等單位開展工程竣工驗收并形成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內容是否完備; 6.建設、設計、施工等參建單位及其從業(yè)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嚴格落實相應的主體責任情況。 三、檢查安排 1.單位自查:受檢單位進行自查,并于4月28日前向常州市城建中心消防科報送相關材料(詳見附件2); 2.圖紙審查:圖紙未經技術審查的,我局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圖紙進行審查,5個工作日內完成; 3.現場檢查:圖紙審查通過后10個工作日內,我局組織技術服務機構并聯合相關主管部門對受檢工程進行現場檢查,并形成檢查意見反饋給受檢單位。 四、相關要求 各受檢單位要指派專人及時做好檢查材料報送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對上報材料認真審核,對各項材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聯系方式:市住建局消防管理處 章海強 0519-85682099 市城建中心消防科 賀雅萍 0519-88029185 附件:(附件1-2下載) 1. 2024年一季度辦理小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項目名單 2. 受檢單位報送材料的內容及要求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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