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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市北實驗初級中學原址翻建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201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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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計〔2014〕40號文及相關資料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廣大群眾需要,原則同意你局實施常州市市北實驗初級中學原址翻建項目。 二、該項目位于關河西路280號,總建筑面積29045平方米,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辦公樓、教學樓、實驗綜合樓,藝術樓,體育館等,同步實施校區(qū)道路、給排水、電氣、暖通、監(jiān)控、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三、該項目匡算總投資13150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局和常州市市北實驗初級中學共同籌集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規(guī)劃、用地、環(huán)保等各項前期手續(xù),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報前,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行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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