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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審計局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通知 常審發(fā)〔2017〕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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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審計局,市局各處室: 根據(jù)審計署、省審計廳統(tǒng)一安排,結合我市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經常州市人民政府審核并報省審計廳批準,現(xiàn)將常州市審計局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件: 1. 常州市審計局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說明 2. 常州市審計局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表
常州市審計局 2017年5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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