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做受毛片免费大片一级做,欧美性爱免费网站,日韩www,亚洲av网址

    <var id="0u5j5"><td id="0u5j5"></td></var>
    <u id="0u5j5"></u> <table id="0u5j5"><p id="0u5j5"></p></table>

    1. <u id="0u5j5"><small id="0u5j5"></small></u><video id="0u5j5"><mark id="0u5j5"></mark></video>

        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正文
        瀏覽次數:
        信息名稱: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guī)則
        索 引 號:014109613/2005-00008
        法定主動公開分類: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2005年司法部令第98號 發(fā)布機構:司法部
        生成日期:2005-01-01 公開日期:2008-04-22 廢止日期:有效
        內容概述:規(guī)范國家司法考試考場秩序。
        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guī)則
        2005年司法部令第98號
         

        2005年司法部令98號)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國家司法考試考場秩序,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應試人員應當遵守本規(guī)則。

        第三條  應試人員應當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指定的考場。無準考證、身份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應當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四條  應試人員除攜帶必需文具外,不得隨身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稿紙、電子用品、通訊工具等物品參加考試。

        第五條  除現役軍人外,應試人員一律不得著制服參加考試。所有應試人員不得持械參加考試。

        第六條  應試人員應當在考試前15分鐘內進入考場。

        考試開始30分鐘后,應試人員不得入場。

        考試開始后60分鐘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出場。

        第七條  應試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應當使用規(guī)定用筆答題或填涂答題卡。

        第八條  應試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考試紀律:

        (一)不得在考場內吸煙、喧嘩或有其他影響他人的行為;

        (二)不得在考場內以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互打手勢等方式傳遞信息;

        (三)不得窺探他人答卷(答題卡)或查看其他資料;

        (四)不得與他人交換答卷(答題卡);

        (五)不得抄襲他人答卷(答題卡)或同意他人抄襲;

        (六)不得在規(guī)定時間以外答題;

        (七)不得將試卷、答卷(答題卡)帶出考場;

        (八)不得有其他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  應試人員除按規(guī)定在答卷(答題卡)上填寫、填涂相應的內容外,不得在非署名處署名或作標記。

        第十條  因應試人員原因致使試卷(答題卡)損毀、污皺的,不予更換。

        因應試人員原因損壞答卷(答題卡),填寫、填涂不清,填錯、不填姓名、準考證號,導致無法識別準考證號、姓名,無法判讀成績及成績失準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應試人員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但遇有試卷分發(fā)錯誤或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并經監(jiān)考人員同意后詢問。

        第十二條  應試人員提前交卷的,應當向監(jiān)考人員舉手示意,經監(jiān)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離開考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第十三條  考試時間終了,應試人員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正面朝下放在桌面上,等候監(jiān)考人員核驗回收后離場。

        第十四條  應試人員違反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依據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