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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稱:關于印發(fā)《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及考核辦法》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09613/2011-00024
        法定主動公開分類: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常司辦[2011]5號 發(fā)布機構: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1-04-15 公開日期:2011-04-15 廢止日期:有效
        內容概述:制定《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及考核辦法》,對全系統(tǒng)新聞宣傳工作提出要求
        關于印發(fā)《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及考核辦法》的通知
        常司辦[2011]5號

        常州市司法局辦公室文件

        常司辦[2011]5號


        關于印發(fā)《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

        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及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市局機關各部門:

          《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及考核辦法》已經(jīng)市司法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現(xiàn)印發(fā)執(zhí)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題詞:司法行政新聞宣傳工作考核辦法通知

          送:市局各位局領導、調研員、副調研員

          常州市司法局辦公室               2011年4月15印發(fā)

          共印20份

        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1年

        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及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新聞宣傳工作,提升司法行政新聞宣傳的質量和水平,擴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響力,推動司法行政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jù)江蘇省司法廳《全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新聞宣傳工作意見》(蘇司宣〔2003〕7號)文件精神,結合常州實際,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新聞宣傳工作制度

          1、司法行政系統(tǒng)新聞宣傳工作實行市局、轄市(區(qū))局、市局機關部門“一把手”責任制,分管領導對新聞宣傳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市局法制宣傳處作為新聞宣傳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新聞宣傳工作的指導、督查以及與新聞媒體的協(xié)調、聯(lián)系、組織采訪等工作。

          2、各轄市、區(qū)局要明確負責新聞宣傳工作的職能部門,確定新聞宣傳通訊員(聯(lián)絡員)。市局機關各部門、市屬各律師事務所、市公證處、市各司法鑒定所、市城區(qū)醫(y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各鎮(zhèn)(街道)司法所都要明確專人作為新聞宣傳通訊員(聯(lián)絡員)。市局每年組織通訊員(聯(lián)絡員)培訓1-2次。

          3、建立新聞宣傳信息上報制度,及時上報本地新聞線索或者撰寫的稿件。

          4、市局法制宣傳處根據(jù)司法行政系統(tǒng)年度工作要點,制定本年度系統(tǒng)新聞宣傳工作計劃,確定新聞宣傳工作重點內容,指導協(xié)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新聞宣傳工作。

          5、各轄市、區(qū)局要有年度新聞宣傳工作的計劃或要點,并在每月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局法宣處上報下月本地區(qū)司法行政重大活動計劃及擬報道線索。

          6、市局機關各部門每月提供報道線索(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報道線索分別由其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同步報送)。

          7、市局法宣處根據(jù)各轄市、區(qū)局和市局機關各部門上報的報道線索,制定每月的宣傳報道工作計劃。

          8、市局法制宣傳處要加強與國家、省、市級新聞媒體的聯(lián)系溝通,每年邀請主要新聞媒體召開通報會不少于2次。

          9、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市局機關各部門、通訊員(聯(lián)絡員)要遵守新聞宣傳工作紀律,所提供的新聞稿件必須客觀、真實,并適宜公開報道,不得引起不良社會反響或引發(fā)矛盾糾紛。重大新聞稿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再發(fā)。

          10、實行新聞宣傳工作通報制度。市局每月對各轄市(區(qū))、市局機關各部門新聞宣傳工作進行通報。轄市(區(qū))局全年新聞宣傳工作的排位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年度排頭兵考核;市局機關各部門的新聞宣傳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對新聞宣傳工作組織有力,完成年度基本分值,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獎勵。

          二、考核內容

          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市局機關各部門在市級以上媒體發(fā)表宣傳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聞作品。

          三、計分媒體和評分標準

          1、新華社(瞭望、半月談、新華每日電訊)、《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求是》:消息等短篇記100分,專題、通訊(1500字以上)記300分。

          2、中央電視臺1、2、7、12和新聞頻道:消息等短篇記100分,專題、通訊記300分。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第一套節(jié)目(中國之聲):消息等短篇記20分,專題、通訊記50分。

          3、《法制日報》、《中國司法》(環(huán)球時報、工人日報、農民日報等國家級主流媒體):消息等短篇記50分,專題、通訊(1500字以上)記150分。在《法制日報》做專版,整版得600分。

          4、《新華日報》:消息等短篇得50分,專題、通訊(1500字以上)記150分。在《新華日報》做專版,整版得600分。

          5、江蘇衛(wèi)視“江蘇新時空”:簡訊(消息)記50分,要聞(專題、通訊)記150分。衛(wèi)視其他新聞欄目和公共頻道、城市頻道的新聞減半記分。

          6、江蘇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綜合頻率:新聞、消息等短篇記10分,專題、通訊記30分。

          7、《江蘇法制報》、《中國信息報》:消息等短篇記20分,專題、通訊(1500字以上)記50分。專版整版記300分。

          8、《揚子晚報》、《現(xiàn)代快報》、《江南時報》、《南京晨報》、《民主與法制時報》、《今日信息報》:消息等短篇記10分,專題、通訊(1500字以上)記30分,做專版整版記150分。

          9、新華網(wǎng)、人民網(wǎng)、法制網(wǎng):新聞首發(fā)每篇記3分。

          10、被常州日報、常州晚報、常州電視臺、常州人民廣播電臺錄用的新聞、消息等短篇記3分;專題、通訊(1500字以上)記5分。

          11、上列省級以上報刊新聞中其他單位、部門的宣傳稿件提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司法行政工作的,記2分。

          四、加分事項

          1、《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新華每日電訊》的頭版、中央電視臺第一套節(jié)目《新聞聯(lián)播》與《焦點訪談》、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第一套節(jié)目(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新聞和報紙摘要》欄目刊播的新聞加200分。頭版頭條另外加200分。

          2、《法制日報》、《新華日報》的頭版加100分,頭版頭條及江蘇衛(wèi)視“江蘇新時空”頭條另外加100分。

          3、《江蘇法制報》、《揚子晚報》頭版、要目刊出的新聞加50分,頭版頭條另外加50分。

          4、媒體正面宣傳報道司法行政產(chǎn)生較大或重大社會影響、被省部級單位、領導批示、推廣、閱評和肯定的,加100分;被黨和國家領導人批示的,加300分。

          5、報送稿件被省、市委政法委、省廳、市局綜合新聞稿件引用或者記者采寫綜合稿件發(fā)表的,按所用媒體的消息記分,頭版、頭條及批示、閱評等,不另外加分。

          6、市級媒體大篇幅正面宣傳報道司法行政工作產(chǎn)生較大或重大社會影響,被上級領導肯定的予以加分:頭版、專題、要目刊出的雙倍計分,2000字以上記10分,整版30分,被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單位領導批示、推廣、閱評和肯定的,加20分。

          五、扣分事項

          1、報送虛假新聞的,一次扣100分。

          2、被作負面宣傳的,一次扣100分。

          3、違反宣傳紀律的,一次扣100分。

          4、冒報、虛報用稿的,按照記分的三倍扣分。

          5、每季度不按時報送用稿統(tǒng)計情況的,每延遲一個工作日扣10分,以市局法宣處收到時間為準。

          六、說明事項  

          1、報送時須按考核計分標準所列媒體的順序和時間排序,首先自評計分。

          2、在報刊上發(fā)稿的,須注明標題、作者、報刊名稱、刊發(fā)時間、版面、新聞類型,報送不清造成查找困難的,不記分。

          3、除《法制日報》、《新華日報》、《江蘇法制報》外,其他報刊須報送刊用媒體的復印件,否則不計分。電子報表上提供網(wǎng)絡鏈接,可以作為參考依據(jù)。

          4、廣播、電視播出的新聞,須提供媒體用稿證明或錄音、錄相資料,注明新聞標題、類型、播出欄目、播出時間,不能提供的要及時與市局法宣處溝通。江蘇地區(qū)不能收看、收聽的也不記分。

          5、在新華網(wǎng)、人民網(wǎng)、法制網(wǎng)刊發(fā)的新聞,須注明網(wǎng)站、標題、發(fā)表時間外,電子報表上還須提供網(wǎng)絡鏈接,查找困難的,不記分。

          6、以案說法僅有律師點評和以講法律援助、調解案例當事人故事為主的,在報刊媒體做散版(當天同一報刊出現(xiàn)同一省轄市3條以上新聞的,視為散版)每篇少于500字的,經(jīng)省廳新聞中心確認可納入計分范圍。

          七、通報程序

          1、每月20日前(節(jié)假日順延),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市局各部門向市局宣傳處報送本月(截止當月20日,余下10日稿件作為下一個月用稿報送)符合計分范圍的新聞媒體采用新聞作品情況。

           2、市局將對各轄市(區(qū))局、市局機關各部門新聞宣傳工作情況按考評標準考核計分,按得分多少進行排序。市司法局于次月10日前通報上一個月各轄市(區(qū))司法局、市局各部門新聞宣傳用稿情況。

          八、任務要求

          根據(jù)全省新聞宣傳考核的要求和各轄市(區(qū))局、市局機關各部門的工作職能和實際情況,年度新聞宣傳工作基本任務分值分配為:

          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qū)各1500分;新北區(qū)、天寧區(qū)、鐘樓區(qū)各1000分;戚墅堰區(qū)500分。

          法宣處500分;律管處、基層處、法援中心各200分;辦公室、政治部、公管處、社矯處各100分;司法考試處、法規(guī)處、司鑒處各50分;行財處、監(jiān)察室各20分。

          九、其他

          1、本考核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2、本考核辦法由市局法宣處負責解釋。

        附表一

        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新聞宣傳報道月度計劃表

        月)

        報送單位(部門):年月日

        時 間

        擬發(fā)媒體及

        報道形式

             
             
             
             
             
             
             
             
             
             
             
             
             
             
             

        備注:本報表為月報表,報送時間為每月20日前。

        附表二

        司法行政系統(tǒng)新聞宣傳通訊員(聯(lián)絡員)登記表

        報送單位(部門):

        單 位

        姓 名

        部 門

        職 務

        電話

        手機號碼

        QQ

          備注:上報通訊員轄市、區(qū)局機關可多于1名,市局機關部門、律師事務所、司法所等單位各報1名,轄市、區(qū)局同時上報分管領導、扎口管理部門和具體負責人(聯(lián)絡員)。

        聯(lián)系人:辛劍鋒張偉;地址:龍城大道12801號樓B612;電話:85681630  85681629;傳真:85681630;電子郵箱:czsfxc@163.com;新聞宣傳QQ群號碼:42114356。


        附表三

        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新聞宣傳媒體錄用稿件統(tǒng)計表(月)

        報送單位(部門):_________                                                月日

        序號

        標題

        作者

        媒體名稱

        刊發(fā)時間

        版面(欄目)

        類別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備注:本報表為月報表,報送時間為每月20日前。統(tǒng)計順序按照考核辦法中規(guī)定的媒體先后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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