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園林綠化管理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翠竹公園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設計的報告》(常園發(fā)〔2011〕2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將主要內(nèi)容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蘇省仁智園林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翠竹公園改造工程初步設計》。
二、該工程位于龍城大道以西、翠虹路以北。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土方工程、駁岸工程、園林工程、綠化工程和附屬設施等。
1、核定地形整理40000立方米、抽水18000平方米、清淤10000立方米、補水27000立方米。
2、核定修復駁岸1200米、鋪地1000平方米、園路1200平方米、休息平臺2組。
3、核定節(jié)點綠化4500平方米、竹林8600平方米、小灌木和地被18065平方米、水生植物5160平方米、草坪1880平方米、籽播花卉7070平方米。
4、核定新建垃圾房和工具房建筑面積32平方米、拆除并移建公廁1座(建筑面積58平方米)。
5、核定安裝電箱1套、坐凳40張、垃圾桶30個、標志標牌10個等。
6、應急供水和供電系統(tǒng)、監(jiān)控系統(tǒng)、消防、應急廁所、景觀照明等配套設施按各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實施。
三、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878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660萬元,其它費用143萬元,基本預備費75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
四、請據(jù)此開展施工圖設計,切實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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