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鳳凰路(中吳大道~夏雷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常建〔2011〕189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區(qū)域路網,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滿足快速增長的城市交通需求,根據城市總體規(guī)劃,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市鐵路建設處實施鳳凰路(中吳大道~夏雷路)改擴建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包括道路和綠化兩部分。
1、鳳凰路北起中吳大道、南至夏雷路,道路全長449米,一般路段規(guī)劃紅線寬24米,標準橫斷面為3米人行道+18米車行道+3米人行道。
2、綠化工程位于中吳大道南側、鳳凰路東側、采菱菜場地塊北側,規(guī)劃用地面積2285平方米。
3、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通信、供電等各類管線及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智能交通、公交站臺、路燈、綠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術標準
1、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設計荷載標準為BZZ-100KN;設計車速為40公里/小時;路面類別為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5年。
2、各類管線按各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實施。
四、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總投資4314萬元,其中:道路、綠化等工程投資1211萬元,征地拆遷費1000萬元,共計2211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其它征地拆遷費2014萬元,資金來源由天寧區(qū)雕莊街道辦事處籌措解決;給水、污水、燃氣、通訊等管線工程投資89萬元,資金來源由各相關專業(yè)管線單位共同籌措解決。
五、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常國土資函〔2011〕46號),市規(guī)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20400201100033號),市環(huán)境保護局出具的環(huán)評批復(常環(huán)服〔2011〕47號)。
六、請你局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加強現場調研工作,按有關要求抓緊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優(yōu)化工程設計方案,控制工程投資,落實資金籌措,認真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
七、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本工程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完備,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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