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花園南村南側及老紅梅乳品廠周邊地塊配套綠化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常建〔2011〕6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原則同意常州市園林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的《花園南村南側及老紅梅乳品廠周邊地塊配套綠化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現(xiàn)將主要內(nèi)容批復如下:
一、核定工程用地總面積8920平方米,分別為:
沿勤業(yè)南路兩側建設各為10米的綠化帶,面積4850平方米,其中勤業(yè)南路西側面積1750平方米,勤業(yè)南路東側面積3100平方米;
老紅梅乳品廠8號地塊南側規(guī)劃道路與南運河之間,面積2070平方米,其中盛家浜北側面積210平方米,盛家浜南側面積1860平方米;
老紅梅乳品廠5號地塊南側規(guī)劃道路與南運河之間,面積2000平方米。
二、核定工程建設內(nèi)容包括河道駁岸、欄桿安裝、地形整理、園林、綠化、亮化等工程,其中:河道駁岸砌筑370米,欄桿安裝370米,園路鋪設705平方米,坐凳、垃圾箱等15組,地形整理4000立方米,喬木種植212株,灌木種植608株,地被種植8215平方米。
三、核定工程概算總投資461萬元,其中工程建設投資355萬元,其他費用42萬元,基本預備費40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24萬元。資金來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籌措解決。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項目須在各項法定手續(xù)辦結后方可開工建設。同時,加強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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